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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2023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卫毕教办发〔2023〕42号)
  • 来源: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
  • 发表时间:2023-06-14
  • 点击量:3118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直属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要求,巩固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制度,满足我省毕业后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经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决定开展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遴选推荐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突出质量,择优遴选。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两个标准”)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突出质量,严格规范地开展基地遴选推荐工作,择优遴选。所选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开展住培的各方面条件要求,能够严格、规范、高质量地开展好培训工作。住培基地设在具备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同等条件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优先。

(二)统筹资源,合理布局。根据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人口健康需求和临床医师队伍建设情况,综合考虑当地医学教育资源、近年来住院医师招收规模、培训质量和专业基地容量使用率等,合理确定专业基地。本次可申报专业基地如下:全科、内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科、超声医学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全科。申报单位为综合医院的,全科专业必须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培训基地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两个标准”要求和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医疗卫生机构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审,按要求填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2)《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对标检查表》(附件3)《申报单位拟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补助标准统计表》(附件4),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5,并将申报材料报至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6月27日前推荐一家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至省毕教办,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审核盖章,并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下同)至省毕教办。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直属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为省属高校附属医院的医疗机构于6月27日前直接将申报材料报至省毕教办,逾期视为放弃申报。相关附件可于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形式审查

省毕教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单位条件不符合或申报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三)专家会评

形式审查通过后,省毕教办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会评,申报单位负责人进行PPT汇报并答辩。

(四)专家实地评审

省毕教办组织专家对会评排名前三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评审。

(五)结果上报

评审结果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并进行公示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复核认定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拟申报住培基地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住培工作,充分认识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确保申报单位高质量、高标准地达到开展住培工作的各方面条件要求和保障住培学员待遇。

(二)严明纪律要求。各申报单位要确保材料真实,数据可靠,并对所填报数据真实性负责,如数据有弄虚作假者将一票否决,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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